美商界反對對中國IT產品設限購令 暗示有貿易保護之嫌
鉅亨網新聞中心
代表眾多美國知名企業的美中全國貿易委員會8日對美國一項限制部分聯邦政府機構購買中國某些資訊產品的新法令提出批評,暗示此舉有貿易保護主義之嫌。
中新網報導,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主席傅強恩(John Frisbie)當日致信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領袖,呼籲國會領導人今後應阻止此類法律過關。他在信中說:「美國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但是它不能被用作保護主義的一種手段」。
「產品的安全視乎如何製造、使用和維護,而不是由誰或何處生產。如果對某個特定的國家設定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提升國家網路安全,那麼這樣做將造成錯誤的安全觀念。」傅強恩說。
他還表示,美國公司越來越關注網路安全,這是美國政府應當優先解決的事項。而要解決這個問題,美中兩國政府應該一起合作,因為網路安全問題會影響兩國的商業關係。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代表200多家在華有投資的美國大企業,其成員包括谷歌( Google)、甲骨文(Oracle)和百思買(Best Buy)等美國著名企業。
此前,美國商會和10家科技行業貿易組織也曾向美國國會發出類似的信函,要求確保在未來的政府採購法案中不包括這樣的限制。這些商業團體還擔心,中國和其他國家可能對美國採取貿易報復措施。這些貿易組織代表了多家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如惠普和英特爾等。
美國國會上個月通過了一項2013年的撥款法案,並由歐巴馬總統於3月底正式簽署生效,該法案中包括一條涉華條款,要求部分聯邦政府機構不得採購中國產的資訊技術產品,除非完成資訊安全風險評估,並獲得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或其他執法部門的批准。受上述規定限制的機構包括美國宇航局、司法部、商務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規定適用於在中國製造或組裝的資訊技術系統。
對於美國的限購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3月28日敦促美方摒棄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措施的做法,多做有利於中美互信和兩國關係發展的事。他說,有關法案以網路安全為藉口,對中國企業採取歧視性措施,這無助於中美雙方的互信,也對兩國經貿關係造成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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