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國營事業績效制度 政院:3月底前可提方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會無異議通過親民黨團的決議案,要求行政院擬具「公營事業及財團法人績效獎金核算辦法」,對不同主管部會、產業、組織型態及經營模式的各單位,訂定公平且足以激勵員工的績效計算及核發標準,並且在3個月內送立法院備查。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對此表示,行政院長陳沖日前已經要求研考會、人事行政總處和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全面通盤檢討績效考核制度,準備在2月底之前提出改善方案,立法院的決議大致符合行政院的改革方向,行政院應該可以在3月底之前提出非常完整的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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