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邦股東周年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環干諾道中五號文華東方酒店一樓雙喜–百花廳舉行股東周年大會,以考慮下列各項事宜:
1. 接納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宣派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及特別末期股息。
3. 重選以下董事:
(i) 馮國經博士;
(ii) 劉世榮先生;
(iii) 李國豪先生;及
(iv) Jean-Marc LOUBIER先生。
4. 重新委聘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厘定其酬金。
5.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c)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準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的其他股份(「股份」),以及作出或授出將或可能需要行使該等權力之收購建議、協議及期權;
(b) 本決議案(a)段的批準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出將或可能需要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該等權力的收購建議、協議及期權;
(c) 董事根據本決議案(a)段的批準配發、發行或處理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發行或處理(不論是否依據期權或其他方式)的股本總面值(惟根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ii)按本公司發行的認股權證或可換股證券或任何可兌換為股份的證券的條款行使認購、轉換或兌換權;
(iii)按本公司不時采納的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授出的購股權行使認購權;或(iv)按本公司的公司細則配發股份替代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或類似安排而配發者除外),不得超過(aa)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面值之20%;另加(bb)(倘本公司股東透過個別決議案授予董事有關權利)本公司於通過本決議案後所購回本公司股本總面值(最多相當於通過本決議案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面值的10%),而上述批準須受相應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起至下列情況較先發生之日期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的公司細則或一九八一年百慕達公司法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及
(iii) 本決議案所述之授權由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回或修訂之日。
「供股」指董事於指定期間,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份持有人按彼等當時的持股比例提呈發售股份、認股權證或可認購股份的權利隨附的其他證券的建議(惟董事有權就零碎股份或經考慮對本公司適用之任何地區之法例之任何限制或責任或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規定而認為必須或權宜取消股東在此方面之權利或作出其他安排)。」
6.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動議:
(a) 在本決議案(b)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準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在所有適用法律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者)的規限下並據其於聯交所或可能在其他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認可的任何證券交易所購回本公司股份;
(b) 授權董事根據本決議案(a)段的批準購回的本公司股份總面值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面值的10%,而上述批準須受相應限制;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指由通過本決議案起至下列情況較先發生之日期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的公司細則或一九八一年百慕達公司法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及
(iii) 本決議案所述之授權由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回或修訂之日。」
7.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動議授權董事就召開本大會通告所載第5項決議案(c)段(bb)分段所指的本公司股本而行使(a)段所指的本公司權力。」
附注:
(1) 為確定股東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而訂定之記錄日期
凡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名列股東名冊的股東有權出席該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為符合資格出席大會,務請股東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
(2) 委任代表
有權出席並於上述大會上投票的記名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倘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記名股東。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如有)或經簽署證明的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檔案副本,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上述之地址,方為有效。代表委任表格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www.trinitygroup.com登載。
(3) 為確定股東合資格享有末期及特別末期股息而暫停股份過戶
董事建議派發二零一二年末期股息每股14港仙及特別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統稱「股息」)。待股東批準派發股息,本公司將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凡擬收取建議派發的股息的人士,務請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於上述之地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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