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更正101年12月本公司對子公司IIL期末背書保證餘額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16
2.公司名稱:聯茂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1年1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上更正101年1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相關資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1年12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變更事項:
本公司對子公司IIL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原公告為2,117,528仟元,更正為1,893,408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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