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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月8日金管證一字第1010060131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月15日證櫃債字第10200010651號函。
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三條。
公告事項:
一、發行人: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櫃檯買賣開始日:中華民國102年1月17日起開始買賣。
三、發行總額:本公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壹佰零玖億元整,依其發行年限分為甲券、乙券;甲券發行期限為五年期,乙券發行期限為七年期,甲券五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伍拾肆億元整、乙券七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金額為新臺幣伍拾伍億元整。
四、票面金額:本公司債各券票面金額均為新台幣壹佰萬元。
五、發行期間:本公司債各券發行期間均為五年期及七年期。
六、發行價格:本公司債各券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七、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甲券之票面利率為年利率1.60%,乙券之票面利率為年利率1.85%。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八、還本方式:本公司債(甲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各償還本金五十%、五十%;本公司債(乙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七年各償還本金五十%、五十%。
九、保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不適用。
十、本公司債之簡式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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