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璋:代子公司香港天來寶化染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本(母)公司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2 18:45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南璋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香港天來寶化染有限公司100%股權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79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17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17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母公司營運周轉使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438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5012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無
(2)日期:
得於資金貸與之日起一年內分次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17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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