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華:公告本公司廠房出租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3 10:45
第二條 第3款
1.事實發生日:101/11/28
2.事件緣由:為妥善運用公司資產,加強營運效益,出租廠房。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不適用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
出租之廠區佔總資產之比例約14%。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
質押之資產包含土地及房屋設備,佔總資產之比例約34%。
7.決策過程:經101年11月28日董事會討論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