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3 10:4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3
2.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2/01/22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公告自102/01/23~102/02/23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八德分行及其
全省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盡速將貴股東所認購
之股數,撥入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26789,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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