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昶昕:本公司之子公司昶緣興業務協理高明宗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連帶求處本公司罰金刑。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8

2.公司名稱: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月28日收到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本公司

之子公司昶緣興業務協理高明宗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

第五項提起公訴,依政府採購法九十二條亦起訴本公司求處罰金

刑。

6.因應措施:本公司係初步接獲通知書,已由本公司法務單位進行瞭解與處理,

並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