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格餅家:公告赴大陸地區投資資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8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直接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美金6,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廣西爆爆食品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本投資案初期投資金額為美金6,000仟元,經董事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決議分次
動撥資金,本次動撥資金為美金2,5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餅乾製品(米果除外)、供食用製造用,不攙酒精之化合配製品、供烘培食品用之
混合料等食用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不適用(新設立公司)。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美金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由本公司負責單位評估投資計畫,並經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交易為非關係人交易。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美金7,124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57.39%(匯率29)。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6.94%(匯率29)。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44.67%(匯率2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24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00%(匯率2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0.47%(匯率29)。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0.78%(匯率29)。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1年度投資損益資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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