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優: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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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1/28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63,942,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1/29~102/03/2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2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866,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3/12-5/10買706張
101/5/14-7/13買5,697張
101/7/19-9/12買2,105張
101/11/5-11/16買327張
101/11/26-102/1/9買434張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6次未執行完畢:因證所稅效應發酵影響,致股價波動脫離基本面,為採逢低買進原則降
低風險,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7次未執行完畢: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在市場上之變化採
取低接不追高原則,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8及第10次未執行完畢: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考量員工未來認股意
願,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第9次未執行完畢:因10/15-11/2期間為除權(息)交易日公告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二日止期
間,不得買回庫藏股以免影響配股(息)比率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故未
全部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案,謹提請 決議。
說明: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議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以轉讓員工。
二、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63,942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2年01月29日至102年3月27日止,預計買回2,000仟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0元至22元,惟若市價於買回期間低於所定價格區間下限時,
仍得繼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市場買回。
7.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41%
8.申報時已持有公司股份數量:2,866,000股。
9.申報前三年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6次買回庫藏股:期間:101年03月12日至101年05月10日,買回股數:706,000股。(已辦
理股份註銷)
第7次買回庫藏股:期間:101年05月14日至101年07月13日,買回股數:5,697,000股。(已
辦理股份註銷)
第8次買回庫藏股: 期間:101年07月19日至101年09月12日,買回股數:2,105,000股。
第9次買回庫藏股: 期間:101年11月05日至101年11月16日,買回股數:327,000股。
第10次買回庫藏股: 期間:101年11月26日至102年01月09日,買回股數:434,000股。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6次買回庫藏股:本次預定買回:10,000,000股,本次實際買回:706,000股,未執行完
畢原因::因證所稅效應發酵影響,致股價波動脫離基本面,為採逢低買進原則降低風
險,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7次買回庫藏股:本次預定買回:8,000,000股,本次實際買回:5,697,000股,未執行完
畢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在市場上之變化採取低接
不追高原則,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8次買回庫藏股:本次預定買回:3,000,000股,本次實際買回:2,105,000股,未執行完
畢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考量員工未來認股意願,本公司視股
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第9次買回庫藏股:本次預定買回:1,500,000股,本次實際買回 327,000股,未執行完
畢原因:因10月15日至11月2日期間為除權(息)交易日公告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二日止期
間,不得買回庫藏股以免影響配股(息)比率以確實掌握實際參與股利分派及本公司視股價
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第10次買回庫藏股:本次預定買回:3,000,000股,本次實際買回:434,000股,未執行完
畢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及維護全體股東權益,並考量員工未來認股意願,本公司視股
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規則,故未予以全部執行完畢。
二、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41%,並且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慮
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另委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
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三、謹提請 決議。
決議:出席董事七人中,已排除利益迴避之董事O人,其餘均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訂定日期:102/01/28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
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轉讓期間)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年內,一次或分次轉
讓予員工。
(受讓人之資格)
第四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認購數額,享有認
購資格。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
認購資格。
(轉讓之程式)
第五條: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績效表現,訂定員工認購股數,並呈報董事長
核決之。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核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
款期間及權利內容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低
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
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每股轉讓價格不予以調整。若以低於實際
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應於轉讓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
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事
項,始得辦理。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外,其餘權利義務與原
有股份相同。
(其他)
第九條:本次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全數轉讓與員工,逾期未轉讓部分,視
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
者,視為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授權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十條: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第十一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2年01月28日第2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4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馬康華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認為此次以庫藏股方式買回股份以轉讓股份予員工,其決議買回
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負債比率、股東權益報
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等,並未發現有重大影響財務狀況之情形。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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