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欣:更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月營收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9
2.公司名稱:詮欣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1年4月至101年11月每月重要子公司營業收入「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
(核閱)數」之差異說明如下:會計師查核(核閱)數係依據各子公司實際交易流程予以
重新認定銷售對象;公司申報自結數乃係依原始帳務處理分列及申報。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之資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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