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2015年9月3日經濟日報C3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3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日經新聞報導華冠將與印尼行動電話經銷商Tiphone Mobile Indonesia
共同出資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興建一座工廠,......」。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投資案相關程序尚在進行中,待相關程序確認及完成後
依規定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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