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補充公告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6 15:33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台糖長榮酒店3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
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提請承認本公司101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提請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本公司擬提撥累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 討論。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實施辦法」部份條文, 提請 討論。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放作業規則」部份條文, 提請 討論。
(4)擬解除本公司吳永祥董事兼任佛山東陽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提請 討論。
(5)監察人補選案(新增)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訂於102年04月12日起至102年04月2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務請於102年04月22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提出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事業本部
地址:709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98號 .電話:(06)-3560511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
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
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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