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說明屏東縣政府函,因擴大營業場所,裁處新台幣12萬元整,並要求即日起,擴大經營旅館業務之場所停止營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8 22:29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不適用。
處分機關:屏東縣政府
相關文書案號:屏府觀發字第10213700700號
2.事實發生日:102/05/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接獲屏東縣政府函,因擴大營業場所,遭裁處,並要
求即日起,擴大經營旅館業務之場所停止營業。
4.處理過程:配合改善。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101年度營收約新台幣5億1千萬元,每月
平均營收約4千2百5拾萬元,而遭裁處計256間,占總房間數62%,預估影響金額為每月
2千6百萬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儘速配合改善,取得旅館執照。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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