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2/212.公司名稱: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代子公司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於今日正式接獲通知,治療乾式老年性黃斑部病變眼藥水新藥,獲准在台執行PhaseII/III(二/三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杏國生技公司已於101年11月獲經濟部核准變更為杏國新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