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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化學: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2/07/22

2.發生緣由:台中市環保局於102年3月4日檢還本公司提送之101年第4季公私場所揮

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管制季申請表,本公司未依規定於102年3月25日前完成101年第


4季申報補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裁處新

台幣10萬元整罰緩。

3.處理過程:依規定已於102年4月9日完成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管制季申請表之補件。

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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