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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2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795,04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67,950,4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分配,分配不足1股之
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整股登記,
放棄併湊或併湊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
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營運持續擴展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提股東會通過後,俟呈奉主管機關
核准,由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
(2)本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
轉讓、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員工認股權證行使等,
至影響流通在外股數,使股東配股率有調整之必要時,擬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
而須調整變更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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