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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北屯區崇德五路三四五號三樓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運概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3/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
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3月10日起至民國102年3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3月19日17時
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
送。
受理處所:本公司會計部 台中市北屯區崇德五路三四五號六樓
(2).股東常會不發放紀念品,不另收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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