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福朋酒店 3F 東廳(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63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增訂『誠信經營守則』案。
(4)增訂『道德行為準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ㄧ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ㄧ(含)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102年3月30日起至102年4月8日下午5:00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提出併敘明連絡人及連絡
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
(3)受理提案處所: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路
655號15F) 。
(4)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