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徽: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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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多媒體視廳中心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五十六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一年度投資中國大陸概況報告。
4、本公司一○一年度減資報告。
5、本公司一○一年度以公開申購或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執行情形報告。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7、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說明。
(二)、承認事項:
1、 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以公開申購或詢價圈購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私募現金增資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修訂本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5、修訂本公司之「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1、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訂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受理處所、期間及提案應注意事項如下:
(1)、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102年股東常會
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參佰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參佰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瑞湖街199號3樓)。
(3)、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2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27日
(星期三)共計10日。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擬訂定受理股東獨立董事提名權之相關作業事宜
(1)、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 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獨立董事應選名額:二名。
(3)、受理期間:102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02年3月27日(星期三)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
人之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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