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8/05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4.75元,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1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4.65961048元,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09809713元。4.變更原因:本公司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