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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隼:澄清有關大眾媒體報導-經濟日報3月6日C5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03/06

3.報導內容:詳經濟日報102年03月06日C5版之部份新聞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針對媒體報導”今年獲利看俏,旭隼 Q4興櫃轉上櫃”

本公司澄清如下:

(1)本公司正接受券商輔導,冀於「適當」時機申請上市(櫃)。

該報導所載「旭隼 Q4興櫃轉上櫃」係為媒體法人善意推估,

並非本公司所表示。

(2)有關本公司之訊息揭露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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