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公告本公司102年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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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78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0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擬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5)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6)擬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規則」案。
(7)擬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5/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7樓)。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2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
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2年03月11日起至102年3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1年3月20日下午三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收(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
﹝電話:02-33930898﹞。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327-89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
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不另
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五)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
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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