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一、 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分配型受益權單位102年度第7次可分配收益淨額計新台幣4,847,571元,可分配收益依收益分配基準日發行在外之受益權單位總數 92,687,822.70單位平均分配,每單位可分配收益淨額約為新台幣0.0523 元。
二、 停止過戶期間:102年7月25日至102年7月31日。
三、 收益分配基準日:102年8月1日。
四、 基金除息日:102年8月2日。
五、 收益分配發放日:102年8月12日。
六、 收益分配方式:本基金將依上述收益分配發放日將收益分配金額於扣除相關匯費後,匯入受益人之收益分配約定匯款帳戶(收益分配金額未達新台幣1000 元(含)時,於收益分配發放日,收益分配金額將再投資本基金之月配類型受益權單位)。
七、 收益分配地點(基金保管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市松壽路3號)
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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