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潤:本公司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9 17:10
1.本公司業經10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3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以下同)195,561,848元配發現金股利158,808,179元,
以及股票股利31,761,64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計3,176,164股,前述盈餘轉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9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5484號函申
報生效在案。
2.前項增資發行新股,由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若未辦理拼湊者,其餘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份相同。
4.凡於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可依其持股比例,享有配發股利之權利,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2,500元。
5.茲訂於104年10月11日為除息及除權配股基準日(即發行新股基準日)。
6.自104年10月7日起至10月11日止為股票停止受理過戶登記期間。
7.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
股利發放日(支票到期日)為104年10月27日。
採匯款方式者:於104年10月27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
若無匯款帳號採支票方式者及股利金額不足匯款或郵寄支票者:以104年10月27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以掛號或平信郵寄。
8.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 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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