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瑪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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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私募對象未確定。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萬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萬股,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股價定 之:1.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股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私募參考價格應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公司辦理 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訂定,若日後因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於集中 交易市場之成交價格偏低,致使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低於面額, 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如造成公司累 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次年股東常會時,依公司營業 結果由股東討論應否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不低於股 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引進策略聯盟及強化財務結構,預期透過策略聯盟可進一步提升未 來業務成長及擴充市場版圖;另一方面,透過取得資金有效強化整體 財務結構以因應未來產業發展需要。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 私募限制轉讓股票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聯盟伙伴的長期合作關係, 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價。 11.參考價格:尚未訂價。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私募之普通股 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 餘不得再行賣出。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 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 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未盡 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影響需變更或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合規定內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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