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增加達淨值百分之五以上及餘額達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對其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0 15:03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春雨(東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217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804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77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612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712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利子公司長遠發展,本公司同意提供背書保證。春雨(東莞)公司現雖實際動支
金額減少66,800仟元,但金融機構核給融資額度增加及美元升值,對台幣率兌評
價發生變動。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3362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3420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借款
(2)日期:
銀行契約到期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32437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63146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4.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1.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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