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連平:積極穩妥地發展民營金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0 16:33
民營金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民營金融是指由政府和國有企業之外的其它主體參與的金融活動,它與國營(公營)相對應,在本質上與商業化、股份化一致,含義較為廣泛;狹義的民營金融是指,民間資本參與並主導的金融活動。主要針對的是金融機構商業化、股份化之后有關民營資本準入、控股問題,是制度經濟學的范疇。由於相對國營金融,民營金融天然地更具有主動性和創造性的市場化特質。由於小微企業與民營經濟基本上可以劃上等號,而民營金融有民間資本參與,因而有著服務小微企業的“天然基因”,因此,發展民營金融對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有著十分重要的積極意義。
一、我國民營金融的現狀
長期以來,民間資本在我國金融業活動中受到了相對抑制,國有資本一直保持著對金融系統的主導地位。特別是在市場經濟體系建設初期,金融活動由政府主導,利率高度管制,國有銀行是協調金融關係的主體,承擔了直接實現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任務。在此時期,社會制度安排以公有制為主體,民營金融基本以非正規金融形式存在,融資體量非常小。隨著社會主義市場體制改革的推進,我國生產力獲得高速發展,社會金融需求膨脹,但官方利率管制和資源計劃配給制度仍然存在。這一經濟環境形成了信貸資源稀缺(供不應求)、信貸資源對民營經濟及住戶個人服務嚴重不足的現象,促使民間金融以各種半正規和非正規的形式迅速膨脹。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地下錢莊、私人借貸等民營為主金融形式大量出現、融資規模也迅速擴大。特別是自20世紀90年代,商業銀行開始股份制改革,民間資本獲得了更多參與金融活動的機遇,不僅在民間,也開始在商業銀行業和其它主要金融行業中獲得了更廣泛的代表性。
截至2012年底,在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總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已分別達到41%和54%;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超過90%,其中,村鎮銀行股本中,民間資本占比為73.3%;在全國262家非銀行金融機構中,民間資本控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共有33家,包括10家信托公司、19家財務公司、3家金融租賃公司和1家汽車金融公司。在小微貸款領域,金融機構眾多,主要為民間資本控股,這類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典當行。雖然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不少,但居主導地位的很少,大中小型銀行的實際控制人基本上是政府和國有企業。目前,我國民間資本在金融市場,尤其是借貸市場中已獲得廣泛參與,但民營控股機構主要集中於小微信貸領域,雖然數量眾多,但規模都相對偏小,並且民營控股的主要金融機構並不多,民間資本進入銀行、證券、保險等主流金融業的隱性障礙仍普遍存在。就融資總量而言,民營金融在金融業的所占比重也不高,民營金融的市場影響力十分有限。
二、利率市場化將促進民營金融的發展
以利率和匯率市場化為代表的新一輪金融改革已全面啟動。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推進,民營金融將取得全面快速的發展,民營金融的合規性將得到提高,市場融資能力也將得到加強。這主要表現為:一方面非正規民營金融受到更多監管或獲得積極政策扶持,業態格局得到優化,落后金融形式和機構被部分淘汰或轉為正規金融形態。另一方面民間資本獲得更公平的機會參與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主要金融行業,民間資本在利率市場上的參與度將增加,且獲得更多定價權。未來民營金融的發展具體將在以下四方面展開。
第一,民間借貸有望規範化、陽光化。當前,我國民間借貸體系主要由私人錢莊、私人借貸(包括高利貸)、“銀中”或“銀背”、互助會、連結貸款及部分海外放貸機構構成。近年來,在外需銳減和國內小微企業獲得信貸支援不足的情況下,在我國浙江、廣東、四川、內蒙古等一些省市,民間借貸由於手續簡便,放款時間快,解決了許多企業資金的臨時性需求,因而一時出現供需兩旺的景象。然而,由於民間借貸往往涉及高利貸、高風險、非法集資等負面因素,而且所受監管不足,業態十分動盪。一些地方民間借貸無序發展,甚至爆發借貸危機,給金融市場和社會帶來了很大不穩定性。對於民間借貸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和風險,利率市場化既是解決方法,也是最終結果。民間借貸利率市場化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民間借貸規範化、陽光化的過程。
在地方民間借貸市場內部形成反映當地市場供求關係的市場化利率體系,能有效充當當地基準利率的角色,增加當地借貸市場的穩定性。例如,民營經濟較發達的溫州地區,當地金融辦已開始定期發布“溫州民間融資綜合利率”,該利率主要是由四個較為“市場化”的樣本構成[1],較好地反映了當地資金拆借的一般成本和總體風險狀況。隨著利率市場化過程的深入,正規民營金融的良性發展及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下沉,將對民間借貸形成替代和補充,完善地方借貸環境。這一過程具體表現為,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監督完善,行業協會自律能力增強的條件下,民間借貸將獲得合規的經營范疇設定和監管,其中的非正規金融形式也將獲得更充分的機會和鼓勵逐步轉為正規民營金融形式,如小額貸款公司形式;另一方面,正規金融對農村地區和小微企業的更好覆蓋,將促使民間借貸利率參照正規市場利率水平擬定。
第二,小額貸款公司將獲得進一步發展空間。作為民營金融的主要發展模式,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發展較快。小貸公司的主要優勢在於其發起人股東多是企業家,而且都有企業經營的經驗,因而有著服務小型企業的 “天然基因”。結合股東和經營團隊的力量,小貸公司在屬性上可以有力支援小微企業。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逐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有望獲得進一步發展空間,並成為小微金融的重要參與者。一是預計未來政府會進一步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支援,從稅收優惠、提高杠桿率、產品創新、吸收存款等方面加大支援力度。二是貸款利率管制放開,票據貼現利率管制、農村信用社貸款2.3倍的基準利率上限,以及對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不得超過4倍基準利率的限制(高利貸)均被取消,有利於提高小貸公司授信獲得的合理風險補償,增加其盈利空間。三是利率市場化為產品創新提供了條件,小貸公司可以借助這一機遇,結合自身熟悉客戶的優勢,加大差異化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力度。但利率市場化條件下銀行業務下沉、加大拓展小微企業客戶也加劇了行業競爭,對小貸公司是不小的挑戰。
第三,互聯網金融成為民營金融的發力點。互聯網金融是指基於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資訊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和基於大數據的數據挖掘等新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資訊中介等金融業務的新興金融模式,目前主要由民營電子商務或網絡公司經營。相對傳統線下金融,互聯網金融在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具有的資訊化優勢更為明顯。由於其在資訊電子化和大數據整合方面的卓越能力,互聯網金融可以更為全面、細致地掌握和分析數據資訊,並對資訊進行快速更新。因此,互聯網金融更能適應對資訊高度敏感性的自由利率市場。以阿里金融“淘寶商戶貸”為例,其自動申貸過程僅需幾分鐘,其流程包括:3分鐘申請、沒有人工審批、一秒到款到賬。
對於一般自由利率市場參與者,金融互聯網化一方面可以幫助信貸需求者提高融資效率、優化融資利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信貸供給者更好地度量風險,及捕捉投資機遇;最終借由細致的撮合利率,形成更完善的市場利率結構,並留存交易細節,便於量化風險模型的進一步完善。因此可以說,互聯網金融與利率市場化的發展方向是十分一致的,利率市場化為互聯網金融創造了良好條件,更有助於其優勢的充分發揮。而民營資本作為目前互聯網金融的主導者,已獲得了以互聯網為載體發展金融服務的先發優勢。在利率市場化不斷推進的過程中,預計民營資本將進一步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和盈利前景,從而更為積極主動地參與到互聯網金融中去。未來互聯網金融有望成為民營資本涉足金融領域的重要“發力點”。
第四,民間資本將更為廣泛地參與銀行業。長期以來,相對其他金融行業,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所遇到的困難是最大的;在監管層面,注冊資本、參股方式、持股比例等方面都受到了嚴格的限制。但隨著經濟增速放緩,特別是利率市場化逐步推進,銀行間接融資能力受到沖擊,存款擴張慢於貸款,經營杠桿壓力不斷增大,銀行業對於民間資本需求愈發強烈。2012年5月,銀監會加強了對民營銀行的政策指導,印發了《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民間資本的引進力度,明確支援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進入銀行業。在2013年8月9日,銀監會發布了《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修訂自2006年2月1日施行的《中資銀行設立辦法》。與舊版本相比,新《辦法》在中資商業銀行設立方面,特別是境內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中資銀行方面有一定的放松。
從政策制定者的角度來看,在利率市場化逐步推進的過程中,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銀行業,特別是鼓勵民營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涉農和中小型借貸機構,是完善我國金融體系,充分發揮金融體系功能的內在需要,可以解決“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現實需要,也是調整經濟結構、適應利率市場化進程、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求。因此,隨著利率市場化環境下金融制度和監管條件的完善,可以預期新《辦法》及后續鼓勵措施將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出,同時,對民營銀行特定業務的規範性指導、個性化、差異化監管指引也可望陸續出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將獲得進一步的空間。
三、積極穩妥發展民營銀行,打造小微企業融資主力軍
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從根本上說是制度缺失。這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中國還缺乏一種政策性的金融制度;二是缺乏比較有針對性的商業性金融制度。這個金融制度主要就是指銀行體系。小微企業融資,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新興經濟體,都是以銀行為主,所以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從銀行制度入手,通過銀行制度創新來推動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最終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從政策性金融體系來看,迄今我國沒有專門扶持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銀行。德國、日本等國家都存在政策性銀行,專門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從理論上來說,確實有這個必要。因為市場經濟是有缺陷的,資訊不對稱會導致市場經濟在某些領域失靈;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有介入的必要。在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都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我國,國家中長期重大項目,靠天吃飯的農業以及面向風云變幻國際市場的外貿需要政策金融支援,難道小微企業就不應該支援了嗎?小微企業一方面為中國經濟提供大量的就業;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為主體、政府主導作用很強的經濟體系中,小微企業基本上屬於民營經濟,處於弱勢的地位,因此很有必要給予支援。從某種意義上說,相比於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國家這些私有經濟為主體的經濟體來說,我國的小微企業需要更多的金融扶持尤其是政策性金融支援。
當然,支援小微企業融資,首先需要政府出資。近年來,中國財政收入增長很快,完全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資金用於支援小微企業融資。再說,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較多,也可以拿出一部分來支援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例如,2003年至2007年,五大國有銀行股改之際,首先就是以外匯儲備注資。現在也可以運用同樣的方法,對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注資,投入部分外匯儲備作為股本,並在今後每年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援。考慮到中國幅員遼闊,東、中、西部差異比較大,可以成立幾家政策性銀行來專門支援小微企業的融資。
目前,在監管部門大力引導和推動下,大中銀行對於小微企業的支援力度在加大,城市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也都表示其客戶定位在小微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總體發展較快,但這些都難以成為小微企業融資的主力軍。大中銀行本身定位在大中企業,雖然從事一部分小微企業融資,但比重不會太大,其客戶定位決定了它的資源一定會集中在大中客戶身上。而且,大中型銀行在我國基本上是上市銀行,上市銀行做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偏好上就不匹配。目前,部分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不足1%,當然說明其控制風險控制較嚴。但小微企業融資本身風險是較大的,對於一家銀行來說,做小微企業信貸不良率3-5%是很正常的現象,但對上市銀行來說卻是難以接受的。因此由風險容忍度較低的上市銀行來主要擔當小微企業業務是不匹配的選擇。城市商業銀行近期發展有兩個特點,一是跨區域經營,二是由多家農村商業銀行組成一個地區性商業銀行。這些銀行規模逐步增大,更多地還是為地方經濟建設重大項目提供支援。而小額貸款公司所處環境更加尷尬,資本小、規模小,又無法吸收存款,杠桿率很低,融資總額占全國總融資的比重非常小。上述所有這些方面都只能成為支援小微企業融資的方面軍。
從國外經驗來看,商業性金融體系需要有一批專心做小微企業、個人融資的銀行,即零售銀行。美國8000多家商業銀行中,有6000多家就是這種小型銀行,或者稱之為社區銀行。日本有2000多家這種小型銀行。綜合國內外經驗,要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困境,不僅要有幾支方面軍,同時還必須形成一支主力軍,即要形成“發展一支主力軍、打造幾支方面軍”多種融資渠道並舉的格局。
因此,進一步推進商業性金融制度的完善,培育和發展一大批客戶定位為小微企業的小型商業銀行,才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比較對路的一個做法。由於民營銀行的發起人股東多是企業家,而且都有企業經營的經驗,因而有著服務小型企業的 “天然基因”。結合股東和經營團隊的力量,民營銀行在屬性上可以有力地支援小微企業,因此,積極穩妥地培育和發展民營銀行,將能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有關民營資本設立銀行的文字雖然只有一句話,即“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但這一表述意義重大。在目前的中國,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已有先例,比如中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等,民營資本在這個領域所占比例並不低。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允許民營資本發起建立銀行,對中國銀行業來說,是極其重要、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情,給予民營資本和國有資本在設立銀行方面以平等的地位。目前境內的中資銀行,算得上是民營資本發起或者說是控股的只有四家,即民生銀行(600016,股吧)、浙江泰隆銀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和臺州銀行。但由於這四家銀行的特殊性,其成立並不代表政策面上真正放開民營資本發起設立的銀行。2013年以來,隨著我國金融領域改革的全面深化,民營銀行的發展迎來了新的春天,民營企業創立民營銀行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僅2013年7月5日至10月30日,就有零售百貨、地產等30家企業提出籌備民營銀行,其中22家民營銀行名稱獲得國家工商總局的核准。截至2013年12月末,已有超過70家民營銀行名稱獲工商總局核准,如加上向各地政府部門或金融監管機構表達設立民營銀行愿望的企業,數量將更大。
民營企業興辦銀行至少有三個方面的積極意義。第一,有助於銀行業更好地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因為民營銀行都是中小銀行,民營資本比較了解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絕大部分是民營企業。從這方面來講,它們會有更好的溝通。比如現在的民生銀行和泰隆銀行,它們做得比較好的業務都是小微企業業務。第二,有利於推動中國銀行業的差異化經營。現在普遍認為商業銀行業務趨同,但看一看民生銀行,它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做得就很有特色,還有這家銀行的事業部制也很有特色。民營銀行興起后,可能是比較大膽的銀行新業務實踐者,更能把握市場上適合它們發展的領域。第三,有助於推動銀行業市場化運作。目前民營資本進入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並不少見,但都沒有成為這些銀行的實際控制人。城市商業銀行的實際控股人大多是地方政府,大的商業銀行和政府之間的關係也非常密切。所以在經營方式上,目前即便有民營資本進入銀行,也更多沿用國有銀行的傳統經營方式,市場化和商業化程度遠沒有民營銀行高。民營資本一旦發起建立銀行,可以把它們在其他領域市場化的經營方式甚至是一些看上去很草根的方式引入到銀行的經營中,從而產生“鯰魚效應”,這有助於銀行業更多地發展市場化和商業化的經營。
但即將要問世的民營銀行也存在著生存的壓力和挑戰。當一大批民營資本設立的銀行要入市的時候,恰恰是中國銀行業整個經營狀況走向低潮的時候,或者說是中國銀行業經營壓力非常大、挑戰非常多的時候。比如利率市場化已經讓銀行的利差逐年收窄,在這個過程中,對一家銀行的定價能力要求特別高,對於中小銀行來說,這恰恰就是它們最薄弱的環節。所以,定價如果搞不好,短期內為獲得流動性而不惜把存款利率定得很高、貸款定價偏低,就很可能虧損。同時,目前來看,銀行的資產、負債和中間業務中,除了中間業務還可以外,資產和負債業務都面臨著很大的壓力,這對中小銀行來說是難以回避的難題。鑒於都是以零售業務為主,互聯網金融將是民營銀行最強的競爭對手。因此,相關制度建設是民營資本設立的銀行必要條件。一是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民營資本設立的銀行批次問世之前,最好先出臺存款保險制度,約束和緩解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合理分擔金融機構退出成本,讓這些新生兒的路走得更有保障一些;二是合理的準入與退出機制,營造公平、公開的金融環境,促使民營銀行良性發展;三是信用制度與信用評級體系建設。合理有效的企業與個人信用評級制度和評估體系,是金融機構降低風險和民間資本進入正規融資體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對民營銀行來說,對控股股東的資信狀況進行適當的監管,可以防范內部人可能的關聯交易等問題,降低民營銀行的經營風險,提高民營銀行的資信;四是進一步強化財務硬約束,嚴格控制流動性、運營風險,保障民營銀行經營穩健。
[1] 一是由溫州市設立的幾百家企業測報點,將各自借入的民間資本利率通過各地方金融辦不記名申報收集起來;二是對各小額貸款公司借出的利率進行加權平均;三是融資性擔保公司如典當行在融資過程中的利率,由溫州經信委和商務局負責測報;四是民間借貸服務中心的實時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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