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建:澄清財訊雙週刊104年09月10日第485期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0
2.公司名稱: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週刊第485期第144頁
6.報導內容:
財訊雙週刊104年09月10日第485期有關「台北市府做莊賣容積 道路地價格崩盤」
之報導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內湖五期「國泰沐善」建案,捐贈道路容移所使用的道路為公司開發案剩餘
庫存,並無財訊雙週刊第485期第144頁文內有關道路容移價格之評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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