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網路媒體
2.報導日期:102/08/19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A5版「新光創投入主康富 金控首例」,
擷取內文之部分:紛擾多時的康富生技,由於轉投資「綠色小鎮」
股東內鬨告上法庭,加上未如期出具2012年財務,今年5月9日
已暫停股票交易,原本就是大股東之一的新光國際創投則在
「公親變事主」,可望拿下經營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澄清如下:
(1)本公司經營權並無變更,報章內容未與本公司求證,
本公司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
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
(2)對於上述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
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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