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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11
2.公司名稱: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4年12月合併營收情形、104年第4季自結盈餘及
依櫃買中心證監櫃字第1020200510號函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4年12月份合併營收為新台幣242,076仟元,本年累計為3,565,641仟元。
(2)本公司104年第4季自結稅前純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為新台幣249,498仟元,
稅前EPS為0.63元。
(3)本公司104年11月底負債比率為80.76%、流動比率為66.81%、速動比率為56.78%。
(4)本公司104年11月底負債總額為385.2億元,其中295.6億元為預收客戶款項。該等
預收款項之性質屬於未實現收入,俟未來實際履行禮儀服務,或塔位墓園商品完工
且永久使用權移轉客戶時轉列營業收入。若扣除上述預收款項及相對資產金額後,
負債比率為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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