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資訊】商務部︰復審對日韓等地產丙酮反傾銷措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商務部周五公告稱,決定自2013年6月8日起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丙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公告稱,2013年4月3日,中國大陸丙酮產業申請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丙酮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並申請繼續維持該反傾銷措施。商務部審查後認為該申請符合條件,決定立案調查。(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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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31,5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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