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塑更改名稱最新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13年3月18日及2013年5月31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為2013 年4 月26日的通函(「該通函」)。除非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2013 年5 月31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批準建議更改名稱的特別決議案獲股東正式通過。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已於2013 年5 月31日發出公司更改名稱注冊證明書,證實本公司名稱由「China Liansu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改為「China Lesso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自2013 年5 月31日起生效。本公司亦已就其標志作出相應修改,以顯示本公司已更改名稱。本公司將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XI部向香港公司注冊處處長申請非香港公司更改法人名稱的注冊證明書。其後,本公司將就於聯交所買賣的股份申請更改其股份簡稱。本公司將於獲取或獲批上述注冊及申請後在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印有本公司先前名稱的所有已發行現有股票將繼續作為股份的所有權憑證,並繼續有效作買賣、結算及登記用途,且更改本公司名稱不會影響股東的權利。本公司不會作出任何以本公司現有股票換領印有本公司新名稱新股票的安排。然而,於更改本公司名稱生效後,發行任何新股票將以本公司新名稱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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