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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7條、49條。
2.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
3.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
二、公告事項:
1.股票發行人名稱:聚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98年6月22日開始發行,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98年7月22日起得開始轉換為普通股。截至102年8月6日(增資基準日)止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14,147,281股(本次辦理變更登記股數為189,609股)。
3.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1年8月24日開始發行,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101年9月25日起得開始轉換為普通股。截至102年8月6日(增資基準日)止經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2,284,892股(本次辦理變更登記股數為1,321,305股)。
4. 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681,427,420元。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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