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克國際:公告本公司更名並全面換發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1 14:29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更名案,業經經濟部商業司104年8月7日經授商字第104011586
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名稱由「悠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悠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發行之國內
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1312」及簡稱「悠克二」不變,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
字第10400263272號函同意本公司辦理更名換發有價證券在案。
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就換債作業相關事宜,訂定換發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全面換發有價證券項目:
(一) 本次更名作業應換發之公司債,為本公司103年發行之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截至104年8月31日止尚有113,500,
000元未轉換成普通股,對於未轉換之債券將以舊債券壹股換發新債券壹股,本次換發之新債券其權利義務與舊債
券相同。
(二) 本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於本次更名換債停止轉換日前仍可
申請轉換為上市普通股,因此未來實際應換發之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券,擬依更名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換發基準日
,債權人名冊記載各債權人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換發。
(三) 本次更名換發後之可轉換公司債一律採無實體發行。
三、因應措施:換發作業計劃:
(一) 換發日程:
1、舊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起訖日期:民國104年10月16日至民國104年10月25日。
2、舊轉換公司債停止受理轉換起訖日期:民國104年10月16日至民國104年10月25日。
3、舊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券商最後申請日期:民國104年10月14日。
4、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換發基準日:民國104年10月20日。
5、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4年10月26日起受理。
6、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開始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4年10月26日。
7、可轉換公司舊債券終止櫃檯買賣日期:民國104年10月26日。
(二) 換領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手續:
本次換發之公司債發行時即以無實體發行,因此將於可轉換公司債新債券開始櫃檯買賣日,逕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公司債上櫃買賣,債權人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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