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業第3方支付 金管會有條件接受新型態交易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近日連續痛批金管會若不開放非銀行業者從事第3方支付儲值,與世界的作法背道而馳。對此,金管會今(11)日表示,行政院若同意由經濟部主導,金管會願意接受新型態交易方式,在一定金額以下可以開虛擬帳戶。
第三方支付不是一個創新業務,國際已行之有年。國外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一直是電子商務金流的主要推動者,像是美國Paypal、中國大陸的支付寶;然而台灣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業者,如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的支付連及歐買尬轉投資的歐付寶,一直沒有辦法在一個健全環境下發展。
因此,金管會日前發佈「金管會協助發展電子商務金流服務」,僅開放國內5家銀行經營網路銀行及儲值業務事宜,未將非金融機構的第三方支付業者納入。此引發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連續抨擊金管會與國外潮流「背道而馳」。
對此,金管會今天表示,現行規定是由銀行業辦理第3方支付儲值。但行政院若同意由經濟部主導,由非銀行業經營多用途支付儲值業務,並且能夠確保交易安全、洗錢防制,金管會願意接受新型態的交易模式。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在一定金額以下,民眾可以開虛擬帳戶;但是一定金額以上,還是要實名帳戶(確認身分)、分帳管理,讓銀行可監督之外,且金管會可追查金流防制洗錢。
實際上,金管會已經對於國外的非銀行業辦理儲值業務的相關業務進行研究;金管會表示,國外業者是採取「信託」的方式且是分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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