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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周一發布評論回應對“中國地方政府債務危機論”的看法,稱“雖然中國地方債務規模還有待於進一步摸查,但中國現在沒有爆發債務危機的可能性。”
該評論指出,中國政府不是為了消費而發債,而是一般用於投資,債務最終都轉化成了資產。如果把這些負債和對應的資產聯系起來看,那麼有相當多的負債是還得起的。
評論稱,近期,審計署開始對地方債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這有助於了解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系統性風險和結構性風險,非常符合社會期待。
審計署官網在7月底曾發布聲明,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自8月1日起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性債務進行徹底摸底和測評。
評論還指出,當前地方債涉及三方面問題,中國必須針對地方債進行體制機制和監管框架方面的調整。
第一是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沒有劃清。地方債發行屢禁不止,就是因為地方政府角色越位,政府做了一些本不屬於政府干的事。
第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的責任對應關係失衡。地方政府干的事多,收的錢少,這當中就存在巨大的缺口。地方政府要麼把事權放掉,要麼在財權分配上獲得更多傾斜,否則很難抑制地方政府通過各種形式發債的沖動。
第三是金融功能和財政功能沒有分清。地方上,財政的事情和金融的事情,常常混雜在一起。其實,必須要區別開來,該財政的事,用財政的錢,該金融的事,用金融的錢。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為了向大規模基建刺激計劃提供資金,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快速增長;這令一些經濟學家擔心,潛在的債務問題或將引發中國金融系統動盪。
據中國審計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年底,中國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為人民幣10.7萬億元。(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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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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