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酒駕遭逮 連德盛遭考績會停職移付懲戒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7 13:08
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酒駕遭逮,台北市政府昨天已經先依程序將連德盛停職,台北市教育局今天上午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討論後續懲處,副局長曾燦金表示,考績會認為,連德盛酒駕肇事行為,可能涉及刑責情節重大,決定停止他的校長職務,同時移付公懲會懲戒。(李書璇報導)
酒駕新制才剛上路,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15號就因為酒駕肇事遭逮,被移送法辦後遭諭令五萬元交保;對此台北市長郝龍斌16號也馬上要求教育局依程序立刻停止其校長職務,依法嚴懲;並在17號上午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將近中午時,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出面說明結果,他表示,連德盛當時酒測值高達每公升○.七三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依據刑法第一百八十條之三,可能將有刑責,情節重大,而且身為校長和教育主管應該要以身作則,並應作為守法的示範者和執行者,因此考績會決定,停止他的校長職務,同時移付懲戒。
而據了解,公懲會一旦收到案子,會視違失情形的嚴重性來決定懲處方式,最輕申誡,最重可休職或撤職;如果連德盛遭到撤職,他未來5萬多元的月退俸就有可能泡湯。
新湖國小校方17號也表示,對於連德盛酒後開車的違法行為,造成社會不好的觀點,他們深感遺憾,後續新湖國小與家長會將發揮合作精神,維持校務一切正常運作,而後續事宜則將遵照法定程序及共同合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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