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管局披露“電子眼外包”事件始末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1 16:04
昨日,市交管局向媒體開放電子警察處理中心,並詳細披露了過去成都電子眼外包始末。
“從2009年9月起,成都全面取消‘電子眼外包’,沒收入全額上繳財政。”近期,針對有關“成都電子眼外包,企業交管四六分賬”的消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作出公開回應。
電子眼單如何生成的
坐落於鼓樓南街142號市交管局辦公樓第15、16樓的電子警察處理中心,承擔著全市的電子眼違法信息處理工作。每天有1萬多條違法信息在這裏生成,涉及圖片數萬張。
一條電子眼違法記錄到底如何生成?如何確保違法證據公正、合法、有效?昨日,成都商報記者進入市交管局電子警察處理中心,解密電子眼抓拍照片成為違法記錄證據的流程。
前世
外包給浩特公司
“探索”兩年 外包被叫停
2005年,成都啟動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作。“當時國家還沒有出台相關規範性檔案,引入企業參與在當時並不違反相關政策規定。”市交管局局長李文勝介紹,當時,引入社會資金建設電子警察系統,是國內多個城市的做法。“當時我們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的成功經驗,通過公開招標最終選定浩特公司出資建設電子警察系統一期工程。”李文勝,電子警察在當時作為一種新的工作模式,引入企業資金進行試點,可以較好地解決財政資金不足的困難。
兩年之后,即2007年7月20日,公安部下發《關於規範使用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進一步規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建設資金的投入方式,新投資建設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應當積極提請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禁止企業、個人投資。
歷經13輪談判 企業退出
市交管局科規處副處長林斌介紹,接到公安部的通知后,市交管局立即啟動全面終止浩特公司參與全市電子警察系統建設運行的有關工作。但談判過程十分艱苦。
“談判進行了13輪,最終達成了解除合同的協議。”李文勝介紹,從2009年8月31日24時起,浩特公司全面終止、徹底退出成都市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浩特公司退出后,按照相關程序,我市電子警察系統納入國有資管理。
[NT:PAGE=$]今生
回到交管局懷抱
交警收入與款掛鉤?
工資由財政撥款,與款無關
市交管局表示,浩特公司退出后,從2009年9月1日起,電子警察系統建設主體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建設資金由財政全額投入,沒有任何企業資金參與建設。
目前,經過公開招投標,由國有企業中國電信集團系統整合公司四川分公司承擔全市電子警察系統前端設備運行維護、系統運行保障等工作,由市財政向電信公司支付運行維護成本。
電子警察系統的證據審核工作全部由民警進行,其他文職人員僅負責數據下載、信息錄入等輔助性工作,因此,不存在文職人員執法的問題。
“交警部門業務經費、交通警察收入和編外人員工資,由市財政按國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全額撥付,與電子警察系統沒收入無關。”李文勝表示。
電子眼數據可刪除?
根本不可能,數據要與后台比對
有市民擔心,數據採集人員會刪除或篡改數據。市交管局科規處智能交通保障科副科長蘇俊傑表示,電子眼數據實行加密打包傳輸,數據採集人員不能看到具體的某一條採集信息,且採集后的數據量要與后台實行比對,“要刪改數據是不可能的”。電子眼抓拍到的數據傳遞到電子警察處理中心后,工作人員會對數據下載后進行解密解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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