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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錩新:本公司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資本變更登記核准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以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5,484,35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合計新台幣54,843,55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775號函核准發行,並經經濟部102年9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20118999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

1.CA02080金屬鍛造業

2.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5.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856,930,320元整,分為

85,693,0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4號8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日期:民國61年02月01日,30次修正於民國102年06月13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263,666,000元整,分為126,366,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911,773,870元整,分為91,177,38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101年度盈餘提撥54,843,5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484,3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

2. 按配股基準日依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64 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份,依公司法二四○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所有不足壹股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截至公告日,實收資本85,693,032股,本次可參與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分配之股數為85,693,032股(實際股數以除權基準日為準)

(十)增資計劃用途:本公司為充實營運周轉金及強化財務結構之需求。

(十一)增資股票之發放: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於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至民國102年9月26日正式上市買賣並交付。

2.除前項盈餘轉增資外,本公司於102年06月1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01年度餘分配案,提撥新台幣55,366,411元,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約新台幣0.6461元(元以下捨去),配息係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並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票據手續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並於102年9月26日發放。

3.訂定配股暨配息基準日為102年9月3日,併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8月30日至9月3日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02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四:三?以前親臨或郵寄(郵寄者以102年8月29日郵戳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登記,俾享受配發新股之權利。

4.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5.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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