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不超過136,000仟股為上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1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75%~8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 為因應資本市場之變幻莫測以提高籌募效率,本次現金增資實際之發行總額、
發行時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相
關契約及法律檔案之議定及簽署,以及其他一切與本次發行相關事宜等,授權
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全權決定處理之。
2. 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一切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職權行使或
要求修正、公司政策改變、因應市場或客觀因素變化等而需變更、補充,或有
其他未盡事宜者,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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