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07
2.公司名稱: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本公司與亞昕合作開發之個案林口「晴空樹」預估獲利可達4億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上述報導係屬媒體善意推估,本公司並未提供任何財測。
(2)本公司營建個案採全部完工法入帳,今年度尚無建案可完工挹注收益。
(3)對於本公司營收及獲利情形,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
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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