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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舒: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09

2.公司名稱:康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經濟日報...等

6.報導內容:

11月8日及9日報載威寶電信與台灣之星進行股份轉換後,仁寶將認購

台灣之星所發行的5年期私募普通公司債上限新台幣17.5億元,金寶認

購7.5億元,另外集團旗下康舒也將認購10億元。以供威寶清償過去發

行予仁寶、金寶及關係企業的可轉換公司債。

7.發生緣由:

有關本公司之重大投資計畫,均以重大訊息對外公告為準,而任何重大

投資計畫會依評估作業,提報董事會及遵守相關法定程式核辦。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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