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控:代子公司玉山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受金管會核處立即改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2
2.違規情形:子公司玉山保經於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時,有全程錄音宣告未取得客戶同意、
引導客戶自行放棄三天審閱期及招攬時未先表明電話行銷目的等情事,與保險業辦理電
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6點第2項及第9點第1項、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27條第1項等規
定不符,併核有前揭規則第39條第21款及第28款(行為時第24款)之情事。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核處立即改正。
4.預計改善措施:已依金管會之意見檢討改正。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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