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款。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重要子公司森森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監察人異動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6款情事,惟該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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