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信: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7 17:43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07
2.公司名稱: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本公司財務數字公告如下:
期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最近四季累計
科目 (103年11月) 增減(%) (103年第3季) 增減(%) 102年第4季
至103年第1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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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104 - 11.86% 394 -2.92% 1,492
(百萬)
稅前淨利 -13 -248.31% 76 -480.00%(註) 140
(百萬)
本期淨利 -13 -248.31% 66 -414.29%(註) 127
(百萬)
每股盈餘 -0.08 -252.57% 0.38 -480.00% 0.72
(元)
註:去年同期為虧損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一月(103年11月)財務數字係為合併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
(2)最近一季(103年第3季)財務數字係為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核閱。
(3)最近四季累計(102年第4季至103年第3季)財務數字係為IFRS合併資訊,經會計師
查核或核閱。
(4)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
與公司並無關聯。
(5)本公司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式」第二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
(6)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作業程式」第二條各款標準,不須
召開說明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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