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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在香港實施「原授專利」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今日在香港簽訂《關於專利領域的合作安排》。
根據合作安排,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向知識產權署在專利實質審查及人員培訓方面提供技術協助及支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制度對香港進一步發展成為區內創新及科技樞紐,及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目標,具有規則性意義。
政府接納香港專利制度檢討諮詢委員會的規則性建議後,於2013年2月公布香港專利制度的未來定位,其中包括設立「原授專利」制度,同時保留現行授予標準專利的「再註冊」制度。
知識產權署現正積極工作,建立關鍵基礎設施。視乎修訂法例及其他準備工作的進度,新專利制度可望最早於2016至17年度實施。(su/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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