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宣判 泛公股經營權不受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7 17:41
台新金控控告財政部返還彰化銀行經營權案今天宣判,台新金表示,欣慰法院確認台新金與財部之間的契約關係,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法院駁回台新金要求返還董事席次及損害賠償,財政部贏的成份較多,泛公股在彰銀的經營權目前不受影響。(黃悅嬌報導)
二零一四年彰銀改選董監席次,泛公股取得過半席次,導致最大股東台新金喪失經營權,憤而控告財政部違反二零零五年彰銀股權交易案時與台新金的契約約定,台北地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確認台新金與財政部之間的契約關係,認為台新金為彰銀大股東時期,財政部不得妨礙其取得經營主導地位,返還董事席次及損害賠償的請求則遭到駁回。
對此結果,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部份贏,部分輸」,泛公股在彰銀的經營權不受影響;從法院裁決的訴訟費用分攤來看,財政部分攤八分之一,台新金分攤八分之七,財政部贏的成份較多。『我們部份贏,部份輸,我們才要負擔八分之一而已,(我們贏的成份多?)對,從這個角度看。』
台新金則對於法院確認雙方之間契約關係存在表示「欣慰」。批評財政部違約「妨礙」台新金取得過半數董事席次,也違反台北地院判決主文。台新金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行研議妥適方案,以繼續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
(圖:取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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