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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迪拜乞丐月入47萬的經濟學邏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9 08:17


一月47萬的收入,在一般人的概念中,絕對是高大上的職業才配得上的,所以,當近日一則迪拜乞丐月入47萬的新聞風靡網絡時,我想許多人都會暗自慚愧,自己辛辛苦苦干一年,抵不上迪拜乞丐半月的乞討收入,從而心中可能會產生一種挫敗感。

曾幾何時,只有一貧如洗、靠正常的勞動無法養活自己或家人,才不得不外出乞討,換言之,對於99%的乞丐來說,不是因為懶惰,而是因為無法活下去,所以做乞丐實乃迫不得已。當然,就沒人會以做乞丐為榮。但如今世道變了,雖然也有因貧而做乞丐的,然而,那些在大街上或地鐵里乞討的,更多的是出於自願,他們把乞討作為一門謀生之道,於是也就有了職業乞丐。比如,一些偏僻地方,某個村子先是某個人出去乞討,靠着乞討發財致富,於是一帶兩、兩帶三,最後全村都出去乞討,成為遠近聞名的乞丐村。


從中國的情況來看,早年很多職業乞丐多多少少都發了財,遠比他們在農村的收入要高,但後來隨着乞丐隊伍的壯大,這個行業的競爭也趨於激烈,尤其是為博得人們「同情」,「乞丐們」用各種方式「自殘」,漸漸地人們都知道這里的貓膩,特別是他們的家里並不真正窮,於是對乞討行為由同情轉為厭惡,乞丐們很難討到錢了。不過總的來說,只要臉皮厚,頭腦靈活,和普通工薪族或打工仔相比,乞丐們的收入也不差,或還略高。

但無論乞討如何賺錢,人們所能想象的乞討的收入最高也就是每月兩、三萬元,月入47萬,這可是天文數字,絕對聞所未聞,打破了人們對乞丐行業的想象,從而可能會引得一些人怦然心動,躍躍欲試,也想去迪拜做個乞丐。

乞丐做到這個份上,似乎是頂級乞丐,給人的感覺是迪拜的乞丐太「牛」了,然而,不是乞丐「牛」,而是迪拜太有錢了,乞丐如果沒有討到這麼多錢,好像都有點對不起迪拜這個地名。據悉迪拜的物價水平很高,和物價相比,乞丐月入47萬並不算很高,以當地的消費水平來計算,其實也就所剩無幾。這樣看來,月入47萬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有人會說,我省吃儉用,比如每天吃方便面或肯德基之類快餐,那不就可以省下一大筆錢來?只要在迪拜乞討一年,就是570萬的收入,即使扣除一些費用,也可凈賺500多萬,多麼合算的買賣。話是這麼說,但到迪拜去做乞丐也不是沒有成本。最大的成本就是你要放下做人的尊嚴,臉皮要厚。做個收入高的乞丐當然需要一定技巧,可前提一定是要舍棄自尊,若還想着尊嚴,是做不了乞丐的。當然,對職業乞丐來說,尊嚴不是他考慮的因素,就像性工作者不在乎自尊一樣,但對想去迪拜撈外快,偶而「客串」一回乞丐的人來說,他首先要克服的是自己的這個心理障礙:能否放下尊嚴。

從人的心理來說,地方越陌生,放下自尊的可能性越大,迪拜距我們好遠,不排除一些人為了47萬而去做乞丐。不過,這些年國人去迪拜的也很多,一不小心也許會遇到國內來的熟人。所以這里還是有危險的。

除了尊嚴外,去迪拜做乞丐還有可能會被當地警察抓着。據悉迪拜的「職業乞丐」通常不是本地居民,而是來自其他國家的民眾,他們一般通過3個月的商業或旅游簽證來迪拜撈一筆。這次迪拜警方就逮捕了59名外籍人士乞丐。想想看,能夠持旅游簽證,乘飛機來做乞丐的,都不會是各自國內的職業乞丐,他們或許在自己的國家有着體面的職業,而為了47萬,願意冒這份風險。那麼,就看他們是否幸運了,如果能夠做滿3個月乞丐,自然大賺一筆,即使做一個月乞丐,也能賺40多萬,就算半個月,也能夠發一小小財,但假如沒做幾天就被逮着,則算你倒霉,損失機票不說,遣送回國面子上肯定不好受。這都是代價。

總之,鑒於世界上只有一個迪拜,即經濟學所謂的稀缺性,在迪拜行乞也是高收入,但不能把紐約或者倫敦也看成迪拜,所以指望靠乞討成富翁,是不現實的。地域和財富的差異,乞丐的收入不同,但付出的成本都差不多,考慮到這點,迪拜乞丐的高收入並不具備可復制性,若以為在其他地方做乞丐能夠撈一筆,而放下自尊去行乞,很可能不劃算。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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